灯具新标准解读 行业发展必经途径,标准是产品质量的基础,理解标准和贯彻标准更是提高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,当我们把执行标准、保证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基本原则时,无处不在的灯具将提供**和谐的工作、生活和娱乐环境,使人们充分享受光明带来的快乐生活。 标准出台的意义
GB7000.1-2007《灯具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于2007年11月12日发布,200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作为灯具**标准中的一般要求与试验标准,GB7000.1被GB7000系列的其他标准引用,是灯具**的基础标准。与2002版相比,GB7000.1-2007有很大变化,如在灯具分类中删除了0类灯具、增加了耐久性试验时的异常条件、扩大了灯具异常电路条件中整流效应试验适用的光源范围等,这些变化将对照明电器行业,特别是灯具行业产生影响。
新旧基础标准的差异
为GB7000.1-2007标准的贯彻实施,笔者现对GB7000.1-2007与前一版GB7000.1-2002《灯具一般**要求与试验》标准(以下简称“老标准”)的主要差异作以分析。
(一)新标准删除了0类灯具
1.0类、I类、II类和III类灯具的定义
按防触电型式分类,灯具可分类为0类、I类、II类或III类灯具,它们的定义如下:
(1)0类灯具
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。这意味着,灯具的易触及导电部件(如有这种部件)没有连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的保护导体,万一基本绝缘失效,就只好依靠环境了。
(2)I类灯具
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,而且还包括附加的**措施,即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,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。
(3)II类灯具
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,而且具有附加**措施,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,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。
(4)III类灯具
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**特低电压(SELV),并且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。
2.0类灯具删除的必要性
(1)防触电保护的基本规则
在正常条件下或在单一故障条件下,不应触及危险的带电部件,且可触及的导电部件不应成为危险的带电部件。
在正常条件下的保护由基本防护提供,单一故障条件下的保护由故障保护提供。加强的防护措施提供上述两种情况的防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