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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

      
控制电缆及其金属屏蔽
3.6.1         双重化保护的电流、电压以及直流电源和跳闸控制回路等需增强可靠性的两套系统,应采用各自独立的控制电缆。
3.6.2         下列情况的回路,相互间不宜合用同一根控制电缆:
 (1)弱电信号、控制回路与强电信号、控制回路。
 (2)低电平信号与高电平信号回路。
 (3)交流断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电控制回路。
3.6.3         弱电回路的每一对往返导线,宜属于同一根控制电缆。
3.6.4         强电回路控制电缆,除位于超高压配电装置或与高压电缆紧邻并行较长,需抑制干扰的情况外,可不含金属屏��。
3.6.5         弱电信号、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,当位于存在干扰影响的环境又不具备有效抗干扰措施时,宜有金属屏蔽。
3.6.6         控制电缆金属屏蔽型类的选择,应按可能的电气干扰影响,计入综合抑制干扰措施,满足需降低干扰或过电压的要求。
3.6.6.1位于110kV以上配电装置的弱电控制电缆,宜有总屏蔽、双层式总屏蔽。
3.6.6.2计算机监测系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的屏蔽选择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(1)开关量信号,可用总屏蔽。
 (2)高电平模拟信号,宜用对绞线芯总屏蔽,必要时也可用对绞线芯分屏蔽。
 (3)低电平模拟信号或脉冲量信号,宜用对绞线芯分屏蔽,必要时也可用对绞线芯分屏蔽复合总屏蔽。
3.6.6.3 其他情况,应按电磁感应、静电感应和地电位升高等影响因素,采用适宜的屏蔽型式。
3.6.6.4 敷设方式要求电缆具有钢铠、金属套时,应充分利用其屏蔽功能。
3.6.7         需降低电气干扰的控制电缆,可在工作芯数外增加一个接地的备用芯。
3.6.8         控制电缆金属屏蔽的接地方式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(1)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模拟信号回路控制电缆屏蔽层,不得构成两点或多点接地,宜用集中式一点接地。
 (2)除(1)项等需要一点接地情况外的控制电缆屏蔽层,当电磁感应的干扰较大,宜采用两点接地;静电感应的干扰较大,可用一点接地。双重屏蔽或复合式总屏蔽,宜对内、外屏蔽分用一点、两点接地。
 (3)两点接地的选择,还宜考虑在暂态电流作用下屏蔽层不致被烧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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